评选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为规范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大赛的评选活动,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开展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大赛的目的,是加快BIM技术在我省的应用,推进建筑信息模型(BIM)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、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协同及应用,降低工程投资,提高综合效益。
第二章 大赛组织
第三条大赛主办单位为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,联合主办单位为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、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、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、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、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行业协会、河南省城市规划协会、河南省村镇规划建设协会。
第四条 各主办单位共同成立大赛组委员会,设置大赛办公室、评审委员会和监督组,大赛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。评审委员会由协会邀请BIM及相关技术专家组成。
第五条 大赛每一年举办一届。
第三章 大赛报名
第六条 申报要求。
一、申报单位自愿报名,免费参赛;
二、参赛单位认真填写《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大赛报名表》,并按照要求报送;
三、参赛作品应有明确的项目应用背景,既可以是BIM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单项应用,也可以是在工程建设中的综合应用;
四、大赛分为四大组: 勘察设计组、工程建设组、综合应用组和高校组。
(一) 勘察设计组分为:民用建筑及城乡规划类、工业工程类、基础设施类。
其中:民用建筑及城乡规划类:商业综合体、科研办公、医疗、酒店、文化体育、居住建筑、城镇体系规划、城镇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;
工业工程类:机械工业、纺织工业、电力工业、医药化工、食品工业、仓储物流等;
基础设施类:交通枢纽、城市轨道交通、桥梁与隧道、综合市政、水利电力、铁路与公路等;
(二) 工程建设组分为:建筑类、基础设施类
(三) 综合应用组分为:全生命周期类、专项应用类。
全生命周期类:是指项目在设计、施工和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BIM技术的全面应用。
专项应用类:是指采用云技术及移动互联、虚拟现实技术、绿色设计、拓展应用、总承包管理、工程建设专业BIM应用(包括但不限于:机电、土建、幕墙、装修装饰、工业化预制)等单项应用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应用。
(四)高校组不分类,可以是实际项目,也可是BIM应用研究。
第七条参赛单位必须保证参赛项目未受到质量、安全处罚,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,不涉及国家秘密。
第八条参赛单位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、抄袭者承担。
第九条参赛作品所使用的设计软件不受品牌限制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,侵权的法律责任由侵权的参赛单位承担。
第十条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,请参赛者自行保存相关文件。
第十一条参赛单位在参赛作品上报时,即视为允许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报道、宣传。
第十二条已经获得过同级及以上BIM比赛奖项的项目不能参加本次比赛。
第四章 作品提交
第十三条 参赛单位认真填写《河南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大赛申报表》并加盖公章,按要求与参赛作品电子版一并提交。
第十四条 提交作品要求。
一、提交1个PPT文件,内容应包括:项目团队介绍、项目说明、项目BIM应用中的技术亮点、应用心得总结等。应提供项目的图片(包括模型的二维/三维视图、施工图、效果图等),并置于PPT内部。
二、提交1个视频文件,内容应包括:项目说明,项目BIM应用中的创新亮点、应用心得总结等。视频长度不超过10分钟。
三、项目设计文件:勘察设计组、工程建设组、综合应用组应提供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文件,包括模型(设计模型、施工模型或浏览模型)、视频、相关图纸等。高校组应提供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文件,包括模型(设计模型、施工模型或浏览模型)或研究成果。
四、项目成果文件是评委会理解项目设计的最主要手段,应能充分表现项目BIM应用意图、应用BIM技术的价值和效果、技术创新的意义等。
五、作品(含成果文件)中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、LOGO等影响评选公正性的内容。
第五章 大赛评审
第十五条大赛评奖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第十六条评审依据。本次大赛主要评审在策划决策、勘察设计、施工建造、生产运维等阶段应用BIM技术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工程,强调BIM应用的系统性、协同性、可推广性和创新性,主要评选原则如下:
一、BIM模型组织和模型生产水平:包括但不限于建模方法、模型质量、模型应用的适应能力等。
二、BIM技术应用水平:BIM应用解决的工程重点、难点问题,主要应用特点及创新点、BIM技术应用效益等。
三、BIM项目管理水平:通过BIM技术实施体系的建立,实现多部门、多专业间协同工作,确保项目有效管控。
实现BIM技术应用系统功能,参赛作品至少包含下列三项以上BIM技术应用:
1.设计建模;
2.仿真分析及优化;
3.信息集成及二次开发;
4.多专业协同工作(如设计会审、防碰撞检查等);
5.设计成果三维交付;
6.深化设计;
7.施工模拟;
8.进度管理;
9.算量和成本管理;
10.数字化加工;
11.现场数字化施工与监测;
12.设备物料管理;
13.质量安全管理;
14.竣工模型交付;
15.其他创新应用(如逆向工程、可视化交底、云技术及移动互联、虚拟现实、运营阶段应用等)。
第十七条 大赛评奖分为初评、终评、公示三个阶段。
第十八条 参赛作品中涉及发生过质量、事故的,或涉密项目的,一律不予评审。
第六章 奖项设置
第十九条针对参赛作品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,特别设立优秀组织奖;
第二十条对获奖的单位颁发获奖证书,同时对各奖项的团队颁发个人证书。每个参赛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12人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参赛单位应负责所用软件的正版化,并确保作品涉及的技术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。
第二十二条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,请参赛者自行保存相关文件
第二十三条大赛期间,出于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,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。
第二十四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本办法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。